风电头条获悉,近日,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《关于开展陕西省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。
文件指出,各市根据本地区消纳责任权重和自身环境承载能力,合理确定年度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规模,确保年度项目接替有序。鉴于延安市已通过陕皖外送通道一并报送2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,2026年延安市不再开展项目竞争配置。
为落实双碳考核职责,2026年全省集中式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由各市自行组织,省级负责审核、指导和监督。各市要根据省级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(详见附件1)自行制定市级竞争配置办法,抄送省发展改革委。竞争配置结果应经市政府同意后,填写项目表(详见附件2),于8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排序及项目申报材料(含1份纸质和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)报送省发展改革委。
为助力高排放地区(企业)低碳转型,提高新能源项目消纳水平,重点支持风光一体化、风光储一体化、草光互补、林光互补、风电光伏制氢、新能源与煤电(油气、化工、高载能)融合、零碳园区、零碳矿区等集成融合项目发展。
文件明确,纳入2026年度建设方案的风电项目应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核准,2029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;光伏项目应于2027年6月底前完成备案,2028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。
各市制定的竞争配置办法应包含企业投资能力、前期工作开展情况、企业技术能力等要素。应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电网接入消纳能力作为重要竞争条件。
各市可参考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评分参考标准,制定竞争配置评分细则和分值,但不应设置或变相设置有违市场公平的条款。可采取综合评分法,其中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电网接入消纳能力不得低于60%。

详情如下:








来源: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客服热线:










